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基本编码 | 320917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320404XXX15343204320917001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实施主体编码 | TE320404XXX153432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常州市钟楼区白杨路16号丁香苑10幢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62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 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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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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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6 |
裁决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7 |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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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受理、调解、裁决 | 1工作日 | 按要求办理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裁决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裁决书 ![]()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9-88890417,0519-8889107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身份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钟楼区司法局) |
电话 | 0519-88891312 |
地址 | 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邮政编码213023)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9-88311859 |
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邮政编码213161) |
网址 |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微信公众号:微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