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
钟楼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8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TE320404XXX1534320432101801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实施主体编码 TE320404XXX153432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白杨路16号丁香苑10幢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2号(此业务属于市级权限,区级配合宣传)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港口经营人在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并完成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后,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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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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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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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审核、决定 1工作日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审批结果样本 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号) 第三十七条第四款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港口重大危险源档案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部门规章】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27号) 第五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经营仓储业务的,应当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部门规章】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交水发﹝2013﹞274号) 第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在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并完成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后,应将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和第十条规定的档案材料(其中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港口重大危险源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经办人手续提供授权委托书吗?
答:
法定代表人以外的经办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代理行为的合法性。
问:
个人可以申请吗?
答:
不可以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9-88890417,0519-8889107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0519-96196
办理地点
  • 常州市钟楼区白杨路16号丁香苑10幢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2号(此业务属于市级权限,区级配合宣传)
咨询方式
  • 0519-88890417,0519-8889107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0519-96196